问:手机玻璃制造,生产工艺只有:玻璃-切割-清洗-包装-产品,过程中会产生生产废水,作零星废水处理。根据环评名录,特种玻璃制造:其他玻璃制造:玻璃制品制造(电加热的除外:仅切割、打磨、成型的除外),这种情况,是否需要办理环评?
答:您好。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“二十七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” 中“57、玻璃制造 304;—玻璃制品制造 305”规定,平板玻璃制造,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;特种玻璃制造;其他玻璃制造; 玻璃制品制造(电加热的除外; 仅切割、打磨、成型的除外),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。建议结合生产工艺、原辅料、产排污等情况,对照《名录》判断环评类别。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!
来源:广东省生态环境厅
Powered by MetInfo www.mituo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