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河北省印发《河北省涉VOCs工业企业常用治理技术指南》,指南中规范了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适用范围、性能要求及设备要求等,活性炭吸附VOCs设施是VOCs治理行业应用最为广泛的设备系统,下面我们来看看本份指南中对吸附设施的适用范围和性能要求,性能要求还是很具体的,如下:
1、 适用范围
①适用于VOCs产生量< 500kg/年,排放速率< 0. 5kg/h的 VOCs废气净化。
② 颗粒活性炭废气温度≤40℃,湿度RH≤50%;蜂窝活性炭宜采用防水型,废气温度≤40℃,湿度RH≤60%。
③ 该吸附技术不适用于处理含苯乙烯、丙烯酸酯、环己酮、 低分子有机酸等易发生聚合、氧化等反应或含有难脱附物质的废气。
④过滤后废气中的颗粒物或油烟<1mg/m3。
2、 性能要求
① 预处理单元
a・对含有酸.碱腐蚀性气体的废气应选用吸收方式进行预处理,处理后废气进行脱水除湿后进入吸附装置。
b・预处理过滤箱结构设计合理,避免门板、折流板及挡板缝隙较大造成气流短路,宜采用胶条或结构胶密封,不得使未经过滤气体进入后续吸附工艺;多层过滤材料应按照过滤等级髙低随气体流动方向由低到高布置,各层过述材料应间隔一定距离布置、最后一级应选用高于F7等级的高效过滤材料,过滤后尾气中颗粒物含量<1mg/m3,过滤装置两端应装压差计,终阻力一般为初阻力的1.5~2倍,当压差表显示超标或过滤材料表面可见附着物过多时, 应更换或清理过滤装置,并完善台账记录,妥善处理废吸附材料。
② 蜂窝状活性炭吸附单元
a・蜂富活性炭层表观流速宜< 1.2m/s
b・吸附装置设计的总压力损失宜<600Pa
c・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工艺的,应选择碘值≥650 mg/g的活性炭
d・蜂窝状活性炭的横向强度不应低于0.3MPa,纵向强度不应低于0.8MPa
e・蜂窝活性炭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枳之比宜不小于1:5000,每1万Nm3/h废气处理蜂窝活性炭吸附截面积宜不小于2.3m2
f・活性炭层穿透厚度宜> 500mm
③颗粒活性炭吸附单元
a・吸附单元吸附废气表观流速宜控制在0.2m/s-0.6m/s
b・吸附单元的压力损失宜< 25OOPa
C・每台颗粒活性炭吸附箱体(罐体)气体流量范围宜选择500m3/h-20000m3/h
d・颗粒活性炭宜选择柱状活性炭.半径≤5mm,碘值≥ 800mg/g,
e・活性炭填充量与毎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之比宜不小于1:7000,毎1万Nm/h废气处理颗粒活性炭吸附截面积宜不小于4.6m2
f・活性炭层穿透厚度宜>400mm
来源:VOCs减排工作站
虽然是来自河北省的地方要求,但也适合我们参考学习。